我稱之為婆媳鬥,實乃譁眾取寵之舉。
女人嘛,互相之間總是有點小摩擦、小計較、小爭鬥、小介意……什麼的。我以前說過,和我婆婆住在一起的時間,以不超過一年最為好,而這次,已經快兩年了。
丈母娘和女婿之間,其實也類似,林先生之前說過,和我媽住在一起的時間,最長只能三個月,後來,突破到了半年。
畢竟是兩代人,還是兩家人,各種生活習性的不同,觀念的不同,而且還是三代同堂,又涉及到對孩子教育問題的各種摩擦與衝突,要做到相互容忍,以致包容,是相當不容易的。
除了我們家,我也聽到過許許多多華人家庭的婆媳、丈母娘女婿之間的故事,不勝唏噓。
我公婆在澳洲與中國之間來來回回跨度了十二年,居澳時間總計六年。
(圖為2018年聖誕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