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家家訓十一條

林家家訓:

一、兄弟姐妹和睦最為重要,如果因為一件物品而發生爭執,那物品會被拿走,誰都不能享用。永遠都是人最重要,東西次要。

林家家訓:

二、沒有公平,只有公正。

互相之間不可攀比,不能說他有的我也得有。鬧矛盾時,總是有誰責任大,誰責任小,不可糊塗了事。

林家家訓:

三、兄弟姐妹之間,互相看到不足之處,可以善意提醒,但沒有權利要求其改正,只有爸爸媽媽才有管教孩子的權利。

林家家訓:

四、兄弟姐妹之間總有互相傷害的時候,別人對自己好的事,請刻在石頭上;別人對自己不好的事,請寫在沙子上。

林家家訓:

五、孩子允許對父母說「不」,但要說得有道理。道理的最終解釋權,在父母。

林家家訓:

六、對於不講道理,屢教不改者,大棒子伺候。

林家家訓:

七、爸爸媽媽愛所有的孩子,永遠都愛,但愛的方式會有所不同。

林家家訓:

八、爸爸媽媽不得已教訓孩子的時候,心裡的疼和打在孩子身上的疼是一樣的。但是養不教父之過,作為父母,培養出能夠對自己、對社會負責的孩子,是責任,亦是一個社會的希望。

林家家訓:

九、力所能及的分內事,讓孩子自己去做,哪怕做不好,哪怕會做錯,他們也是在學習承擔後果,千萬不可越俎代庖。孩子必須學會的,就是明白「代價」二字。

林家家訓:

十、孩子們之間鬧矛盾,父母要給其各自辯解的機會,並鼓勵其自行解決,父母不輕易做裁判,判定誰是誰非。是非本為孿生,形影相隨。

林家家訓:

十一、犯錯不怕,不承認為一錯,試圖掩蓋為二錯,報復讓其出醜的人為三錯,假傳父母旨意為大錯特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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