筝路历程(17)

陳琪著

在一次演出里,美丽华酒店的老板杨志云大约看到了我的演出,就叫陈秘书去找这个女孩来,记得要叫她带古筝来哦。于是陈秘书给我电话,我应邀到了美丽华找到陈秘书,他引导我去见老板,我并不认识他是谁,他听过我弹古筝,并不要我唱歌就直接要和我立马签三年合同。

我从来没有签过合同,非常害怕。只敢先签一年的合同,陈秘书折中说那就先签两年吧。我只好和他们签了两年的一纸合同,连工资给我多少也不知道问,合同内容也没有看,就稀里糊涂的签了名。

老板问我你丈夫哪里人,我说中山人。他说:“好啊,我也是中山人。”又把夜总会经理林世英找来对他说,“这是我的同乡、自己人,要好好照顾她,她的夜服、鞋子由公司出钱替她配,知道吗?”到“出粮”时,我才知道,我的工资是最高的,比领班还要高!

林世英经理告诉大家,陈琪是杨老板的亲戚,大家对我都很好。过了好长一段时间,才有人问我,“你是杨老总的亲戚吗?”我反问她,“谁是杨老总?是不是那位和我签约的老板?我可不认识他,连他姓什么我都不知道。”

在美丽华酒店演出的两年时间里,我学到了很多演出的知识、社会知识,懂得更多人与人相处的方法、香港社会中人们的生活等等。这里是一个专门表演中国舞蹈、民歌、民乐、民艺给外国游客观赏的夜总会。游客可以一边品尝中国美食,一边欣赏中国艺术。我们的化妆间在楼下,轮到你的节目时,坐升降机直升舞台,表演完再乘升降机回到楼下。

两年来,我从来踏人夜总会一步(当然,也没有必要)。在化妆间里,女孩子就像一家人,每天谈谈笑笑的很是开心,我觉得那里很安全、很单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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