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初生完計劃中的兩個娃以後,我沒打算再要第三個。因為都說老大照書養,老二照人養,老三照豬養,我不忍心生了老三後沒有精力照顧ta。
可是上天的安排偏偏跟我打算的不一樣,還是在我38歲時送了一個女兒給我,而且都是我的錯。
對於這隻小豬,我真的是放養,女兒嬰兒時期遭受了比兩個哥哥更多的罪,包括四個月時就感冒了,包括左下腋一直沒有得到適當清洗而發炎變臭,包括從床上翻過躺在床邊的我而摔倒地上兩次。
但是因為她是最小的一個而且還是女兒,所以她也得到了和媽媽一起睡覺的最長時間段,一直到她現在八歲,我們還幾乎每天都會相擁而眠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