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說,看看我們能夠創造三個孩子都不讀大學的“奇蹟”。大兒聽到後微微一笑,問,天恩也不想讀大學嗎?我說,我不知道,天恩的天資比我要高,因此我無法為他規劃。我說我認為我可以為你和妹妹規劃,但是我不知道該如何為天恩規劃。
我時不時會提醒大兒,弟弟比你聰明,弟弟以後會比你長得高。朋友聽到我如此說,都捏著一把汗,問這樣不會讓孩子受到傷害嗎?我說,我說的是事實。能夠承認事實,接受事實,是人真正強大的表現,這是我的看法。
我說我對孩子們要求他們年滿十八歲就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養活自己,朋友問你這麼說他們會當真嗎,我說會,因為我對每個孩子都是這麼說,而且也會這麼做,因為這就是一個人最需要的。人在年滿十八歲後就會承擔完全的法律責任,那麼,他們就應該具有承擔這個完全法律責任的能力。
孩子睡懶覺,我允許,孩子不想上學,我允許,孩子愛玩兒遊戲,我允許……但是我不允許,他們在十八歲時還是個廢物。